艺术是人的创造物。既然连人都是以气为本,艺术就不可避免以“气”为本。《淮南子》提出音乐的声律与节气相适应,有“黄钟配冬至”“小寒配应钟”等,认为这是由于不同节气中的阴、阳二气之配比不同决定的。书中还说:“东南方之美者,有会稽之竹箭焉……皆象其气,皆应其类(《坠形训》)”。即认为,美的事物都是与它所居之地特定的“气”联系,而且也是“气”的表象呈现。《淮南子》的美学思想和艺术主张都是建立在其“气论”世界观之上,可谓从上到下都贯彻着“元气论”的思维。
东汉思想家王充是“元气自然论”的倡导者,其代表作是《论衡》[10]。《论衡》与《淮南子》的“气论”相比较,则是更强调“元气”是客观的、自然的。王充本人求真求实,以“元气论”来批判日趋迷信的汉代学术。他主张“元气”是物质世界的本原和基础。“天复于上,地偃于下,下气蒸上,上气降下,万物自生其中间矣(《论衡·自然篇》)”。他认为,气充满了宇宙而无限,万物皆由气构成。“万物之生,皆禀元气(《论衡·言毒篇》)”。而万物的差异,都是由于禀气的不同,包括人也是这样,“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犹夫妇合气,子则自生也(《论衡·物势篇》)”。事物都遵循着“因气而生,种类相产”(《论衡·物势篇》)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