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巴特的教育目的也称为必要目的和可能目的。必要目的即道德的目的,是指社会对人在政治上提出的要求,反映了资产阶级对制度的服从和迎合封建贵族的倾向。同时,他关于教育的可能目的即选择的目的表达了发展资本主义的愿望及其理想中的社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赫尔巴特的教育目的论反映了他思想中的矛盾。
(二)儿童管理
赫尔巴特认为儿童来到世界的时候是没有任何判断能力的,他们无法区分善恶是非,但是儿童却与生俱来的拥有“烈性”,即反叛精神,通常会不经意间扰乱成年人制订的各项规则,从而走向危害社会的道路。为了防止儿童这种倾向的发生,成人就要在一定程度上去想办法压制儿童的“烈性”。赫尔巴特认为对于尚未成熟的儿童就要采取强有力的压制手段来进行教育,而针对这种强有力的手段,我们称之为“管理”。管理是预防儿童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措施,有利于儿童规则意识的树立和健全人格的形成。
赫尔巴特认为学生没有与生俱来的意志,但他承认学生的可塑性,所以主张给予他们一定的约束,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管理,从而防止学生向不正当的方向发展。赫尔巴特认为,儿童管理的目的是多方面的:一是为了避免现在和将来对别人或儿童自己造成危害;二是为了避免不调和斗争本身;三是为了避免参与他没有充分权利参与却被迫要参与的社会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