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做的一切!在我给米尔斯小姐的短信中,我满腹心酸地引用了这句话。我用伤心的讥讽口气说,我应做的一切,就是把朵拉忘了。可是这应做的一切,是什么啊?我央求米尔斯小姐当晚能让我去看她。要是得不到米尔斯先生的许可,我求她在放有熨衣台的后厨房里悄悄见我一面。我对她说,我的方寸已乱,只有她,米尔斯小姐,才能使它恢复正常。署名时,我自称是她的“快要发疯的朋友”。在打发信差送出之前,我又把信看了一遍。这时,我不禁觉得,这信写得有点像米考伯先生的风格。
不过,我还是把信发出了。晚上,我来到米尔斯小姐家的那条街上,在那儿来回地走着,直到米尔斯小姐的女仆终于出来,领我穿过地下室外面的通道,进了后厨房。后来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要不是米尔斯小姐喜欢离奇神秘,我是完全可以从正门进去,让我进入楼上的客厅的。
在后厨房里,我疯了似的胡言乱语了一通,这正是我当时应有的情况。我想,我去那儿,本来就是让自己去出丑的,这会儿确实也做到了。米尔斯小姐已经收到了朵拉的一封急信,告诉她事情全部都让人发现了,信上说:“哦,求你千万到我这儿来一趟,朱丽娅,千万,千万来一趟!”可是米尔斯小姐不相信,她去了会受到那家大人的欢迎,所以还没有去。于是我们两个都被困在撒哈拉沙漠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