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相建国号为楚,自称楚王,并封自己的长子钟子昂为太子。附近各县的许多农民听说“天大圣”起义的消息后,纷纷前来投奔。
起义军攻占城池,毁坏寺观、神庙,抢夺富豪之家,杀官吏和百姓痛恨的人,并把地主的土地归为己有。钟相把杀官吏等称为“行法”,把平分这些人的财产称为“均平”,斥宋朝国法为“邪法”,对于农夫、渔夫和樵夫等贫苦百姓则加以保护。钟相还宣布,凡是参加起义军的,一律免除赋税差科,不受官司法令的束缚。这些主张和行动受到当地人民的热烈拥护,起义军很快就攻占了鼎、澧、荆南(今湖北江陵)、潭、峡(今湖北宜昌附近)、岳(今湖南岳阳)、辰(今湖南沅陵)等洞庭湖周围的19个县。
看到起义军声势浩大,南宋朝廷十分恐慌,任命孔彦舟担任招讨使,前往镇压。孔彦舟知道正面进攻打不过钟相,就派了一批奸细假扮成平民,混进钟相起义军队伍。接下来,孔彦舟发起进攻,和埋伏在起义军内部的奸细里应外合,打败了起义军,钟相和他的儿子钟子昂被捕,并遭到杀害。